您好,欢迎进入南阳市鸭河口水库运行保障中心网站!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20150911 20150911 20150911
当前位置:首页  >  学习园地

学习园地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材料——以反面典型为镜

资料,审查了薄熙来的上诉状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多次讯问了薄熙来,听取其辩护人意见,核实了全案证据,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了全面审查,充分保障了薄熙来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审裁定。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裁定中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予以确认,认为薄熙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薄熙来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薄熙来供认犯罪的自书材料和亲笔供词与证明其犯罪事实的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物证能够相互印证。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快速导航

今日访问量: 111     当前访问量: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