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7年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4月5日(星期三)照常上班。
特此通知
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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