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鸭河口水库工程管理局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规范运行,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三条 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第四条 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网站建设和信息审核发布工作;2、负责我局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站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3、负责网站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 已通过外部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的网站信息,可直接发布至内部网站,无需再次审核。
第六条 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统一起来,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网站新闻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公信力。
第七条 本单位任何个人不得利用网站、网页上开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论坛等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第八条 定期对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保密法规、保密纪律、保密常识教育,增强信息保密观念和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并执行有关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