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的通知
鸭灌局党委,局属各支部:
现将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并于8月15日之前将学习贯彻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局办公室。
中共南阳市鸭河口水库工程管理局委员会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