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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1 20150911 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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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

巡察整改情况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6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原鸭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全面领导意识不强,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方面
    1.落实习总书记“新时代治水思路”与实际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3月25日,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专家发表的《学习对新中国治水新方略的认识和体会》,以“‘十六字’方针与水库”为主题进行讨论,研究讨论习总书记新时代治水思路与水库工作实际的结合点、切入点,集中班子智慧,理思路、定方向。二是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水库和灌区在全市发展建设中的作用,积极主动地融入到全市的发展建设中去,既管好“盛水的盆”,也管好“盆里的水”。三是结合“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目标开展党建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在实施“两轮两翼”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城市、建设现代农业强市和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中主动作为意识差,没有充分发挥水库和灌区的应有作用。
    整改情况:4月15日,中心党委召开了党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担当,破解难题,站在一隅谋全局,重在担当、重在实干,全力发挥好水库和灌区的服务作用。在生态用水调度方面,起草了《南阳市白河水生态供水调度方案》《南阳市白河水生态供水管理办法》,并正在与市水利局协调,力争能够以文件形式印发,规范生态用水调度。在生态用水计量收费方面,积极推动工作落实,4月3日,中心参加“城区生态水费计收推进工作”,起草《南阳中心城区生态水费计收办法》,近期拟报市政府研究。具体的生态水费计收,将根据市政府相关批示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在农业灌溉用水的水费收缴方面,3月28日对遗留水费下达了清缴通知书,并采取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包县区的办法,正在全力组织催收催缴。
    3.对水库工程现代化管理和盘活水库资产缺乏长远规划,满足于看好水库不出事,对灌区建设和管理前瞻性不够,没有拟定灌区区域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整改情况:在水库工程现代化管理长远规划方面,4月12日,分管副局长召集专业技术人员,围绕管理理念现代化、机制体制现代化、管理队伍现代化、管理手段信息化和水库效益综合化等方面进行座谈,为下一步党委酝酿中长期规划方向、向具体编制单位提出相关要求做好前期准备。
    在盘活水库资产方面,中心党委将问题的整改和国有资产专项整治活动相互结合,4月17日,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通过了国有资产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由分管班子成员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参与的专班,积极推进。
    在灌区中长期方面,鸭东、白桐干渠管理站和灌区效益县(区)做好灌区前期摸底和调研,向市水利局进行了汇报,并建议对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经费纳入今年财政预算,待经费落实立即启动编制《鸭河口灌区现代化发展规划》,适时组织编制《鸭河口灌区“十四·五”发展规划》。
    在灌区改革发展方面,针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完成量水计量设施建设和3万亩试点区基层水管组织建设的基础上,于3月22日至23日,市鸭灌局举办了鸭河口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培训会;并进一步研究了推进试点区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产权制度改革和落实水价批复的具体措施。
在灌区续建配套验收方面,目前正在按要求时间节点推进。
    4.对下属企业领导弱化,对深层次问题解决不够,对公司的制度建设、规范运行、经营成效缺少具体指导和要求。
    整改情况:4月13日,中心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一企一策原则,经过讨论,确定了御龙山庄按照变化经营模式的意见进行改革;园林公司按照拓展业务、发展旅游的意见进行改革;供水公司按照实行人员分流、减少企业负担的意见进行改革。目前,御龙山庄的“一企一策”已经开始落实,邀请第三方评估单位对御龙山庄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目前评估已结束,即将出具评估报告,为下一步经营做好了基础准备。园林公司结合水库实际情况,按照逐步发展旅游的思想,制定了企业发展计划,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计划。
    5.党的领导意识缺失,职责错位。
    整改情况:按照市委“政治统领行动”的要求,中心党委积极加强班子建设,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根据工作进展及时研究巡察整改、班子分工、扫黑除恶、驻村扶贫和制度建设等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在党委会和班子会混为一体方面,制定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并以文件形式印发,厘清了党委会和班子会的议事范围,突出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在分工调整不及时方面,中心党委对班子分工进行研究,印发了《关于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宛鸭发〔2019〕13号文件);鸭灌局党委也对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宛鸭发字〔2019〕18号文件),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职的班子成员也不再负责具体工作。
    6.在凝心聚气上缺少有效措施。
    整改情况:中心党委按照市委“作风建设提升年”整体要求,结合整改落实工作,结合实际情况,3月27日召开“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动员会,中心党委把“强化落实导向”作为主要内容之一,提出了把抓落实的成效作为衡量干部的根本标准,力争在全中心形成党员干部扬正气、善谋事、快节奏、有担当的工作格局。
    在任务分解、落实方面,制定了工作督办催办制度,开始实行任务安排通知表,对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同时还制定了谈话谈心制度(宛鸭发〔2019〕35号文件),把思想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以求通过思想工作对问题追根溯源,激发工作内动力。
在无人承担与招投标相关工作方面,成立了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工作机构,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流程,确保今后的招投标工作组织实施有序。
    在“班子”打在基层多、打在党委和班子成员身上少方面,根据工作分工,明确领导责任,履行好班子和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针对在巡察期间对于防汛仓库物资混乱、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的问题,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管的班子成员进行了自我批评,其它班子成员也进行了批评。
    7.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按照市委“政治统领行动”的政治生活规范工程的要求,中心党委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并严格对照抓好落实,中心组织生活不规范的情况持续好转。
    在系统研究和深入探讨不够,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方面,按照修订的《调查研究制度》,党委班子已经确定了上半年的调研工作主要内容。上半年,班子主要围绕“南阳市白河生态供水联合调度”问题进行调研;党委书记、主任景文敏同志主要围绕“生态用水水费的收缴”进行调研,党委委员、副主任齐锋同志主要围绕“水库白蚁防治”进行调研,党委委员黄春生同志主要围绕“灌溉助脱贫”进行调研,党委委员、副主任陈居明同志主要围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行调研。
    在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符合要求方面,按照修订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宛鸭发〔2019〕35号)要求,从2月份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过双重组织生活。在4月19日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双重组织生活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形成了规范组织生活、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共识。
    在鸭灌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不到位方面,严格落实已制定的《南阳市鸭灌局党委及成员理论学习制度》。
    8.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认真
    整改情况:3月25日,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人民网“五项举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强化了对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意义的认识。4月19日,中心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了纪检组列席会议,会上,班子成员围绕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根据民主生活会情况,列出的整改清单,目前正在对照清单逐项整改落实。
    9、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3月25日,中心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了扶贫攻坚和扫黑除恶工作,针对扶贫攻坚工作,在听取驻村第一书记汇报的基础上,党委要求,对扶贫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真脱贫绝不收手,工作队要不折不扣地把严格按照市、县要求落到实处,加强群众培训,落实就业岗位;党委要坚决做好后盾,全力支持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工作。针对扫黑除恶工作,在听取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党委要求,扫黑除恶既要注意内部清查,解决个别干部职工思想认识问题、查清内部扫黑除恶线索,也要围绕水库周边有关黑恶势力的专项清查。
    在发挥灌区在灌溉方面,一是3月份鸭灌局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4月份,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了灌区内贫困户、贫困村情况的全面调查摸底。目前,正在对标上级精神,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责任,研究制定灌溉助脱贫工作方案。
    在开展定点扶贫方面,一是驻村第一书记协助村党支部强化党建工作,组织支委集中学习6次,深入推进村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挥党建助脱贫作用。二是驻村工作队主动积极取经,2月份,驻村工作队到马市坪乡方冲村学习脱贫攻坚先进经验,结合一峰村实际情况,经与村两委商议,开始尝试进行艾草种植,目前艾草已经播种300亩收获后,种植收益归入村级集体经济,滚动发展。同时,正在和南召县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对接,计划进行香菇种植项目。三是积极推进扶贫车间的投入生产,多次与乡政府对接,力促扶贫车间尽快开始生产。
    在扫黑除恶具体工作中,一是调整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修订了《鸭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做到了工作机构健全,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步骤清晰。二是结合水库工作实际情况,先后组织了库区周边乡村非法采砂专项摸排、库区附近村民侵占工程管理用地专项摸排,使扫黑除恶范围不断扩大。三是继续开展内部黑恶线索排查,不断巩固水库内部扫黑除恶成果。四是针对灌区覆盖范围大的情况,按照现行管理体制,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3月26日印发了《南阳市鸭灌局关于印发加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摸排、移交、督导工作的意见》,建立了线索移交、督导工作机制,负责灌区涉及市鸭灌局业务指导工作方面涉黑、涉恶线索的处理。
    (二)在开展党的建设高质量工作方面,责任意识不强,推动发展效果不明显
    10.组织制度不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3月27日下午,组织中心各支部委员集中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深入研究党中央对基层组织建设的新定位、新要求,结合水库党支部实际情况,对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支部、支委和普通党员同志记录的规范性分别提出要求。每年研究党支部工作两次,3月25日,召开党委会,研究7个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并于3月底按照规定程序圆满完成换届工作。二是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坚决执行党中央关于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对支部书记提要求、明目标,向下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到支部。3月27日,在中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各支部、各科室负责人分别向党委签订、递交党建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抓好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通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主题党日形式、拓展志愿服务途径等,使全体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大熔炉中锤炼党性、砥砺品格。四是严格按照程序完成各党支部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队伍。3月底,7个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选出了工作能力强、素质水平高的同志担任支部书记,为确保党支部高效运转、成为全中心各项工作的战斗堡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党委对支部工作安排部署和检查指导不到位方面,一是研究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要求。二是制定完成《党建工作考评实施方案》,在每年6月份、12月份检查两次党支部党建工作。
    在对支部党建工作的年度考核简单方面,按照《中共南阳市委市直工委印发<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对党支部党建工作考评细化、量化,细化为38项具体项目,并赋予分值,确保考评标准规范,可操作性强。
    在没有对支部书记进行任职培训方面,制定完成《党支部书记培训制度》,做好制度落实。根据市水利局基层党委的安排,新一届支部书记已于4月19日、4月23日,7名支部书记分批次参加了市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培训。
    在党支部活动不规范方面,按照《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党支部活动进行规范。一是规范“周五学习日”,严格按照已经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员学习日”活动实效的通知》(宛鸭发〔2019〕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政治理论学习。二是规范“三会一课”,修订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宛鸭发〔2019〕35号文件),对“三会一课”的主要任务、组织筹备、会议要求进行规范,今后每年检查两次,检查情况在全中心通报,并作为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三是规范领导干部上党课,修订了《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宛鸭发〔2019〕26号),对照抓好落实。
    在局党委成员无人负责联系御龙水电公司党支部方面,该党支部由党委委员陈居明联系。
    11、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
    整改情况:以落实市委“强基固本行动”为抓手,加大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力度,规范职责定位、运行机制、标准要求,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党的主张的宣传者、党的决定的执行者。一是提高认识,3月25日,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讨论研究党中央对基层组织建设的新定位、新要求,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重视。二是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的落实,完善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党委委员联系点制度,在党支部建设工作中投入更多的精力。及时研究、指导解决党支部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用责任传递压力,把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
    在把党的建设简单化方面,一是突出政治引导,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为全中心党员干部做好示范。二是每半年对“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通报。三是党支部换届后,4月12日,组织召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对落实组织设置、组织生活、党员管理、信息台账、活动阵地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4月18日,召开支部书记座谈会,开展支部工作的交流,探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四是创新党日活动形式,适时组织观摩、参与公益活动、邀请专家辅导等形式,丰富党建活动载体。
    在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完善、审核不严格方面,一是4月18日,组织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组织委员学习《市直机关党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参考资料汇编》的发展党员部分,提高党支部规范化发展党员的水平和能力。二是4月20日前,组织人员对《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记录等进行检查,进一步排查问题,做好整改。
    在党费收缴混乱方面,一方面加强对党费收缴人员进行基础财务知识培训,一方面组织了全局党费收缴情况的自查,对个别因困难确需减免党费党员的相关手续进行了完善。
    1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为了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向纵深发展,中心党委既抓班子成员自身的示范带动作用,也抓全局“两学一做”的安排部署。一是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根据市委宣传部有关有要求,制定了《2019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计划》(宛鸭发〔2019〕38号文件),已经组织中心组学习4次。二是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的时候,即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也加强对党支部“两学一做”的指导。三是加强对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检查指导力度,在支部书记述职过程中,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述职内容之一,作为《党建工作责任书》的内容,把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压力向党支部书记传递。四是选树典型,4月份,全局选树了“两学一做”先进个人,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号召全局党员向先进学习。五是加强对“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学习使用,各支部确定了“学习强国”联系人,局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学习强国”的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13、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中心党委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强学习,3月份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思想宣传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要求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二是明确工作措施,为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中心党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宛鸭发〔2019〕39号文件),明确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阵地建设、责任追究等要求。三是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根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分析研判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进行了修订(宛鸭发〔2019〕37号文件),确保了今后意识形态工作有规可循。
    在党委及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方面,党委通过加强学习,很好地改变了中心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的情况。
    在没有构建起层层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方面,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工作网络。为了改善对职工思想动态掌握不及时的情况,利用组织生活会会前沟通、谈心谈话制度的落实,加强了对职工思想动态的掌握。
    在意识形态工作措施不细方面,一是加强安排部署,在2019年度工作会上,中心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二是加强责任落实,在目标责任书当中,增加了对意识形态的专项要求,在党建工作会上,与支部书记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压实了党支部的意识形态责任。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的运用,在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当中,将意识形态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针对2017、2018年党委会没有专题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制定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明确了每年分析研究两次意识形态工作。
    在鸭灌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方面,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了各支部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严格执行《南阳市鸭灌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对各党支部履行意识形态“四个责任”、落实“八项任务”、坚持“三项制度”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和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实绩作为考核和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及时分析总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分析研判机制,对重大舆情、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坚持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三是为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已逐级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针对对网络意识形态的掌控和管理缺失,在局网站增加了党建知识专栏,2月20日以来,已更新党建知识8条。
    14.鸭管局以灌区局长期以来受水利局直接领导为由,未完全履行领导管理职责。
    整改情况:按照中心党委讨论意见,对鸭灌局的领导,应按照责权对等原则,加强对鸭灌局工作的领导,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由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景文敏直接联系鸭灌局。班子分工情况已经以文件形式(宛鸭发〔2019〕13号)下发到各单位、各科室。
    15、机构编制管理混乱,超职数配备情况清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机构编制管理混乱,超职数配备情况清理不到位这一问题,中心党委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讨论整改。一是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向市政府上报了《南阳市鸭河口水库工程管理局关于机构编制方案调整的建议》,待我单位新的机构编制方案下发后按规定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二是已撤销了综治办和渔场,人员已重新安置。对兼任、聘任职务的同志已免职。针对内部聘任的2名同志,待新机构编制方案下发后进行调整。
    16、干部任免执行程序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3月份,人事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该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干部档案进行了再次清查,对2016年提拔干部考察材料中考察组成员署名的补签。三是党委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并持续抓好落实。认真落实干部考察工作,进一步完善考察程序、规范考察步骤,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征求意见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前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17、干部轮岗交流不够,人员混岗严重。
    整改情况:针对干部轮岗交流不够,人员混岗严重问题,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多次讨论,反复研究。一是干部交流问题,待人事冻结结束后,与上级部门对接互派干部或挂职锻炼,待新机构编制方案下发后进行中层干部交流。二是事业在编在岗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已清理,2名同志已免职,人员已归位。三是人员混岗问题2019年4月16日党委会进行研究,事业单位之间事业人员混岗的,待新机构编制方案下发后调整到位;企业人员在局机关和水电站混岗的,4月20日前回御龙园林绿化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则通过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留在原岗位工作。目前已有19名同志申请办理劳务派遣,其余同志申请回御龙园林公司工作;事业人员在企业混岗的4月20日前回水利经济办,为企业的正常生产不受影响,仍在原企业坚守岗位,待新机构编制方案下发后人员调整归位。
    18、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和晋升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中心党委坚持把技术干部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不断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领导,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实施“人才强库”战略,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3月25日制定下发了《南阳市鸭河口水库工程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宛鸭管〔2019〕19号)文件,并定期监察落实,加大培训力度。目前,已有55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4月9日对市委组织部上报《中共南阳市鸭河口水库工程管理局委员会关于2019年干部培训计划的请示》(宛鸭发〔2019〕30号)文件,拟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天津南开大学进行能力提升培训。4 月15日组织两名电站技术人员到河南省电力协会参加安全员技术培训。下一步结合机构改革在政策范围内优化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和晋升机制,优化岗位设置和晋升途径。
    19、干部档案审核不严不细。
    整改情况:从3月份起,中心人事科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全面提升组织人事干部工作水平的基础上,对干部档案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一是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排查,对缺少的材料及时归档,对没有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的通知其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申请办理,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3月25日又下发了《南阳市鸭河口水库工程管理局关于干部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通知》(宛鸭管〔2019〕20号),截至目前,对2016年提拔调整的干部3名已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归档,1名正在办理中,1名已于2018年8月退休。其他同志提交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已归档。二是1名同志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出生日期与《入团志愿书》中显示的出生日期不符。当时,该同志的人事档案组织部已审核,这次按市委巡察组的意见,我们立行立改。已按程序进行认定,出生日期按最先最早记载为准,并在信息库中进行了更改。三是对干部档案中出现的逻辑错误问题,具体是1名同志党员预备期长达2年,主要是该同志在学校入党,后因毕业生分配晚的原因,不是个人原因,已写情况说明归档。1名同志提交转正入党时间晚于支部表决通过的转正时间,主要原因是该同志自己粗心大意,其转正申请书不整洁又重新写一下,因而错写成当天的时间,已写情况说明归档。下一步建立《人事档案材料接收审核登记薄》,对个人和单位形成的入档材料,实行联合审核把关,经确认无误签字审核后方可上报存档,确保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20、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委班子主体责任意识,制定了《2019年度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修订了《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对照学习要求,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2019年已经组织中心组学习4次。通过加强中心组学习,班子和班子成员全面树立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班子成员的示范标杆作用得到了有效的发挥,同时,借助双重组织生活的开展,又进一步把主体责任意识向党支部进行了传递。二是工作机制得到了完善,修订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对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三是工作压力向下传递,3月27日召开了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有关工作和任务进行了安排,与支部书记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书》,工作责任不断压实。四是坚持用好“四种形态”,结合巡察整改落实,配合纪检组,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得到规范。
    在主体责任重痕迹轻实绩方面,为了做好整改,在作风建设提升年动员会上,中心党委要求,“全面祛除重形式、轻实效,重部署、轻检查,重号召、轻落实等作风顽疾”,在具体工作中,中心党委重抓落实,任务一旦布置,重点看结果。比如在纠正形式主义方面,力戒以形式主义整改形式主义,征求意见以电话形式进行,既加快了工作效率,又避免了科室填表等完全为了留痕的行为。
    在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一案双究和责任倒查、廉政谈话等制度,多重于开会布置、分解任务、签责任书方面,修订完善《一案双查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并认真落实。在节假日前,召开恳谈会,与中层干部进行集体座谈。同时按照工作计划,年中、年底党委书记将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将与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均进行廉政谈话。
    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岗位职责差异方面,已结合实际制定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单位。科室在党建工作会上向中心党委进行了递交。
    在传导压力方面,一是修订完善《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述学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在今年党建会上,各党支部书记向中心党委进行了书面述职,将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工作作为重点述职内容。二是今后继续抓好工作的落实,按照考核党支部的有关要求,每年12月中下旬,对各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在没有按规定专题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报告方面,修订了《党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报告制度》,并计划在6月份召开党委会,听取班子成员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的汇报。
    在个别二级单位负责人甚至不知道主体责任内容,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落实,和“周五学习日”的落实,全面加强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
    21、日常监督虚多实少。
    整改情况: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和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纪委三中全会工作报告部署今年工作任务,落实“三个一以贯之”要求,一以贯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以党建工作高质量推动水库事业发展高质量。一是计划在今年第三季度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第四季度开展“以案促改”专题活动,利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二是定时不定时对工作纪律和上下班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通报3次,全局职工基本能够按照局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请销假、出差、休假手续,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但有个别人员存在迟到和串岗现象,我们要求相关科室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错误。三是计划在6、12月份分两次开展廉政谈话,由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每年和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两次,侧重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群众反映问题,突出因人而异、量体裁衣,谈通谈透,坚决杜绝“一谈了之”。四是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今年元月份按要求向市委组织部上报处级干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自觉净化“八小时以外”的个人活动。五是利用“三会一课”机会,班子成员在各自所在的党支部上党课要求干部加强慎独和自省,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将监督延伸到“八小时外”。六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自2019年元旦至今,我们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前,组织全局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四次廉政恳谈,确保廉洁过节。婚丧嫁娶严格“两报告一承诺”制度,至今全局共有三名工作人员按要求报备了个人婚丧喜庆事宜,其中两名中层人员的报备材料上报市纪委监委驻水利局纪检监察组。七是局班子成员积极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八是今年6、12月计划由局人事科牵头,组织长期病假人员回单位与所在单位领导见面一次,书面提交本人半年来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报告。
    22、风险点排查走过场。
    整改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以自学形式学习了水利部《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主要内容,经过学习,中心结合实际下发了《中共南阳市鸭河口水库工程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位职工的防控清单要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单位的清单由主管局长签字,每位副局长的清单由局长审查签字。通过层层审查,目前已经建立了中心的廉政风险防控清单。
    23、警示教育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局党委制定了《2019年度鸭管局党的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警示教育纳入到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中。3月27日,中心召开了《市鸭管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部署会议》,局各党支部书记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向局党委书记景文敏同志递交上述两份目标责任书。二是党委计划今年6月、12月组织两次集中警示教育。三是准备第四季度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严格对照市纪委印发的《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监督检查的实施细则》要求,做到“四不放过”。四是利用局网站上传播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文章6篇,在局办公楼大厅LED大屏幕、机关院内宣传栏等地方宣传廉政文化内容多篇。
    24、“四种形态”运用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的作风教育,充分运用民主生活会平台,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持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扯袖子、敲戒尺”,把问题发现和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二是加强对党纪法规条例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程序处理,规范执规执纪。
    结合相关具体问题的处理,党委向纪检组建议,对水库人事科负责人、水电站负责人和鸭灌局人事科负责人、财务科负责人、源正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纪检组同意了党委建议,下一步根据工作安排进行批评教育,党委将全力配好好工作。班子分管党风廉政的负责人,对原园林公司有关人员、办公室水电班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5、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在《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方案》中,明确了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切实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比实绩比文笔、不重做功重唱功,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全面祛除重形式、轻实效,重部署、轻检查,重号召、轻落实等作风顽疾,让落实成果经得起检验。目前已经完成了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的排查,形成了整改台帐。同时制定了《工作督办催办制度》,开始实行“任务安排通知表”,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灌区局对农业水费计收问题和各县区灌区续建工程实际需求问题,近3年未进行过专题调研。
    整改情况:鸭灌局4月15日下发了农业水费调研通知,着手开展灌区农业水费收交、水价管理专题调研。目前已初步掌握了灌区水费征收的办法、形式,下一步将开展座谈,探讨出适合各地实际有效的征收办法,提高水费收取率。关于灌区续建工程实际需求方面的问题,建管局在近3年工程安排上是按照省水利厅批复的《鸭河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滚动实施方案(一)、(二)》中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选取,滚动实施方案也是在各县区上报工程需求的基础上形成的。近期建管局已组织设计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对2019年度工程前期进行了实地查勘测量,与各县区局进行了座谈,并于2月26日召开专题建管工作座谈会,围绕项目前期规划、项目建设与管理主题,与县区灌区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到了统筹考虑按需安排。
    27、联系群众不紧密,对群众关注的一些问题帮助解决不够。
    整改情况:为了进一步紧密联系群众,中心党委认真抓好工会工作,架好工会的桥梁,作为畅通职工和党委的渠道之一。经工会研究,中心党委同意,计划6月份召开职代会,进一步听取职工意见。对于职工普遍反映的问题,逐项予以解决。
    针对通勤车收费问题,目前已经取消收费。
    针对职工福利,目前的女工卫生费已按规定标准发放。
    针对出差补助,已制定了差旅费管理办法,并于6月1日起,开始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的标准报销差旅费。
    针对水利机械厂和水电公司养老金问题,坚持及时向市水利局请示报告,配合解决。
    针对鸭灌新区房产证办理,鸭灌局建房小组向规划、城建等相关部门汇报反映了鸭灌新区房屋建设情况,并督促鸭灌新区业主委员会正在积极做好申请办理房产证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存在的问题早日解决。
    针对鸭灌局职工反映的公务灶问题,已完成前期调查摸底,形成《关于设立“公务灶”开展前期调查情况的报告》,目前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待条件成熟,开展筹建。
    28、公务用车制度有漏洞,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公务用车方面,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政策。二是坚持和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做好公务用车使用登记、集中停放、节假日封存、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等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制订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车辆保养维修制度》《公务车辆加油管理制度》。三是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加强监督检查,从严处置违规行为。定期开展公务用车管理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方面,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坚决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按《南阳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从接待审批、接待标准、接待场所、接待实施、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几个方面规范管理。目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已经修订完毕。三是严格公务接待日常管理,对无公函及因私活动不接待,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活动统筹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次数和陪餐人数,坚持接待清单制度,实行接待过程可追踪。
     针对2016年、2017年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问题,党委向纪检组建议对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党纪处理。具体处理待纪检组对御龙山庄移交线索调查结束后,由纪检组合并做出处理。
    29、滥发奖金、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津补贴发放文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于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准报销。局财审科从5月份起对2016年至2018年的财务账进行自查,举一反三,进一步纠错整改。二是各类不符合政策发放的奖金、补助已全部退回,共退回8.9万元。三是对符合政策的补贴进行全面规范,从2019年元月份起,已经全面停发夜班费,取消从建库以来以夜班费名义发放的防汛补助,对于需要视情况处理的人员,已向纪检组做出建议,待纪检组根据工作安排做出处理。
    30、列支费用不符合财务规定。
    3月26日下午,主管财务领导召集财务、人事、办公室相关人员,就“列支费用不符合财务规定”的问题进行自查,全面纠正“只要没装自己腰包就不是问题”的错误认识,积极主动对巡察指出的事项进行纠正。
    针对“2015-2017年超范围列支18.8万元,累计将7.87万元公务招待费列入会议费”的问题,已向纪检组做出建议,待纪检组根据工作安排做出处理。
    针对“工资晋级调整表格名目混淆”的问题,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针对“2014-2016年下属企业渔场截留应上交财政收入承包费4.8万元”的问题,鉴于当时是以成品鱼形式上缴承包费,并且都已经发放给全体职工,无法追回的情况,要求局财审科、经济办等相关科室加强警醒,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
    31、列支费用不符合财务手续,原始凭证不完整。
    整改情况:针对“2017-2018年支出车辆维修费4.18万元无车辆报修单”问题,已完善相关手续,鉴于整改态度诚恳、工作主动,中心党委配合纪检组,对车辆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灌区“原始凭证不完整”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白桐干渠工程维修养护运行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了工作程序,细化了维修养护项目的立项、方案审批、项目实施、完工结算、竣工验收等工作流程。二是建立了层层把关制度,强化过程监督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针对源正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问题,一是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政局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规程,明确财务人员岗位职责,规范日常财务和资金管理,认真落实财务工作的各项制度。三是加强内部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已向纪检组做出建议,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进行批评教育,待纪检组根据工作安排进行处理。
    32、工程项目经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针对“2018年在专项支出中列支机关电费19.79万元”的问题,鉴于在汛期发生的电费确实属于防汛用电、而中心的电费户头只有一个、无法明确区分电费到底属于防汛用电还是机关用电的情况,对于已经发生的在防汛专项经费中列支机关电费难以整改。在今后的财务处理电费支出时,会加以注意,做好改正。
    针对“2017年挪用水库工程维护费106万元,用于偿还电站增容扩效贷款本息”问题,当时是为了按照合同约定到期还款,防止发生因逾期被处以高额罚款、严重影响单位信誉等情况,在资金又不足的情况下,暂时挪用了工程维护费,随后资金到位后,就马上归还了工程维护费。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经费使用规定。
    33、国有资产管理不善,物资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研究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并结合反馈意见,组织开展了国有资产专项整治,印发了《国有资产专项整治方案》,在全中心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整治,目前正在按照方案开展工作。
    针对“灌区局鸭东站13亩土地被侵占至今未拆除”问题,由鸭东站负责,鸭灌局水政科配合,协同法律顾问整理资料、搜寻法律依据,提起诉讼,通过司法渠道维护合法权益。
    针对“水泥厂因财产纠纷先后36间门面被查封”问题,其中的13间系执行该厂无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既定的义务,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以此房产抵押了债务;另23间系财产权益纠纷被查封,正在继续向上申诉,通过司法渠道维护合法权益。
针对“防汛物资缺乏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和维修养护制度,导致部分防汛物资丢失”问题,修订完善了《防汛物资管理制度》《防汛仓库安全管理制度》《防汛物资维护保养制度》《防汛仓库值班制度》《防汛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等制度,今年以来,针对防汛物资已经进行了3次专项检查,每次检查均账物相符。有关人员已在巡察期间进行了处理,分管领导也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针对“防汛船一直露天存放未做日常保养,至今未下水运行”问题,目前已在防汛仓库整理出专用场地,完善了保管措施,安排专人看守,并已联系生产厂商进行维护。
    34、政府采购和工程管理履职尽责不够。
    整改情况: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成立了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实施管理、验收管理以及监督处罚等具体要求,形成了责任明确的采收实施流程。
    针对“无发票、无合同列支费用53.4万元”问题,对记账凭证下的原始凭证进行了认真审查,共有2017年6月的防汛道路维修完善工程、2017年12月坝观测、坝区排水沟及导渗沟清理等17个项目无发票合同列支费用,已对以上项目的发票合同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向纪检组提出了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待纪检组根据工作安排做出处理。
    针对“与南阳御龙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鸭河口水库坝区年度卫生保洁合同和绿化管理合同”问题,下一步将,待园林公司“一企一策”的逐步落实到位,企业逐渐成长之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开展有关工作。
    针对“灌区局2017年在无政府采购手续的情况下签订合同”问题,已由市鸭灌局对局属单位、机关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集中学习了《政府采购法》、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规定,今后也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杜绝此类事情再发生。
    35、项目招投标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按照党委印发的《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方案》中明确的采购办法,目前招投标工作由采购办统一集中管理,今年上半年,通过政府采购组织实施的“2018年特大防汛抗旱资金项目”,以及各类分散采购,均有采购办参与并组织实施。
    36、直属国有企业御龙山庄廉政风险大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对下属企业领导不力”问题的整改,加强对御龙山庄的领导和监管。指导下属企业尽快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关系。同时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措施,对症下药。中心党委今后每年研究企业工作2次,分管领导每季度到企业调研1次,发挥好党委的指导、监督作用,加强对企业的领导。二是严格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厘清中心和御龙山庄关系,事企分开,促使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营,国有资产收益按规定足额上缴财政,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杜绝廉政风险和财务违规现象的发生。4月15日,中心已经委派南阳市剑桥评估师事务所进驻御龙山庄,对御龙山庄的资产进行评估,为下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做好前期工作。关于人员混岗问题,目前已撤出在御龙山庄混岗的工作人员,所有人员暂回水利经济办公室,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人员仍在原企业坚守岗位,待新的机构编制方案下发后,人员调整到位。三是组织开展排查下属企业廉政风险专项整治,将范围由御龙山庄扩大到水库和灌区所有企业及科室,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已对水库和灌区所属的企业及科室进行了初步摸底排查,找出廉政风险点,并制订出防范措施。
    对于兼职取酬问题,将结合纪检组对御龙山庄的检查结果,由纪检组合并给予党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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